用“卖女孩的红烧肉”做店名 别让谐音成了低俗挡箭牌
来源: 长城网  毕舸
2025-09-29 19:35:00
分享: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毕舸

  近日,沈阳一家名为“卖女孩的红烧肉”的餐馆引发争议。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表示,以“卖女孩”作为店名让人不适,“恶俗的名字,打违法犯罪的擦边球”。

  对此,该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负责人杨某称是“断句问题,指女孩做的红烧肉”,实际经营人麦某则坦言,“我姓麦,店名取了个谐音‘卖’”。两种说辞自相矛盾。实际经营人所谓的谐音说法,也完全站不住脚,若为“麦女孩”,何需用“卖”字引发歧义?

  更讽刺的是,麦某承认“看别人这么取,我也跟着取”,暴露出从众心理下的恶意模仿。而所谓“平台让改我就改”,更是表现出事不关己的姿态。此言不是无知,而是装傻,背后更是算计。明知“卖女孩”三字足以挑动神经,偏要踩线而行,用低俗换眼球,拿争议换订单。店家哪里是做生意,分明是拿社会底线做广告牌。

  此类争议并非孤例。2024年6月,某奶茶品牌饮品“小奶栀”因发音擦边被骂上热搜;更早之前,“最高发院”理发店、“饭醉团伙”餐厅等奇葩店名层出不穷。商家试图通过“谐音梗”“擦边球”快速吸引流量,却忽视了语言的社会属性——当“卖女孩”与人口贩卖产生联想,“饭醉”与犯罪行为挂钩,这些命名已超越玩笑范畴,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红线。麦某所谓“平台让改我就改”的敷衍态度,更暴露出部分商家“流量至上、伦理靠边”的短视思维。

  对此,我国法律早已划出红线。《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文禁止企业名称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禁止“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含有暴力、色情、赌博”等倾向的名称。“卖女孩”三字,字面即含交易女性之嫌,不只低俗,更在法律禁止之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要求登记机关纠正。沈阳浑南区市场监管局已接到投诉,正说明公众未沉默,法治不能缺席。

  此类店名泛滥,暴露的不是创意枯竭,而是企业伦理的失守。当所谓“挂名不担责”成为护身符,“改不改看平台”变成应对策略,企业早已退化为流量套利的空壳。它们不再追求产品品质,敬畏市场规则,只信奉“黑红也是红”。可流量如潮,来得快,退得更快。靠低俗撑起的生意,终将被公序良俗拍死在沙滩上。监管部门若纵容一个“卖女孩”,就会有十个“卖男孩”“卖老人”接踵而至。今天容忍谐音擦边,明天就有人打明牌。

  名字是门面,更是底线。商业创意可以天马行空,但绝不能踩踏伦理红线;流量可以带来短期关注,但唯有尊重公众情感才能赢得长久信任。为此,相关部门需亮明态度、强化监管,平台应该加强审核把关,企业更得自我反省。毕竟,我们要吃的是红烧肉,而不是在道德边缘反复试探的“名字游戏”。某些商家别再拿谐音当挡箭牌,否则,被“卖”掉的,终将是自己。

关键词
店名 谐音
责任编辑:韩新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