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评论员 芦静

相关帖文。图片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近日,四川宜宾高县一名女摊主被顾客差评后跳河轻生,引发关注。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死者家属介绍,33岁的胡女士原本在当地摆摊卖炸串、炸洋芋。10月6日,一名女顾客因不满菜品分量,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差评,称摊主“老板娘玩不起”,随后相关帖文评论区出现大量针对摊主的负面评价。
一场十余元的消费纠纷,演变为无法挽回的生命悲剧,令人扼腕痛惜,更将一个严肃议题摆在我们面前:当“避雷帖”被异化为网络暴力,那些起早贪黑、以摊为生的小商贩,何以承受?
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发表意见,本是消费者正当的权利。有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顾客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发布差评,即便措辞激烈、多次发布,只要未捏造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通常不构成恶意差评,商家对此应承担必要的容忍义务。
然而,发布差评的目的是帮助商贩发现问题、改进经营,而不是煽动情绪,甚至博取流量,商家必要的容忍义务更不等于无限度的精神压迫。
胡女士作为街头摊贩,其收入来源直接依赖于顾客的口碑与流量。在竞争激烈的餐饮市场中,一条差评可能意味着客流减少、收入下滑。对于许多像胡女士这样的个体经营者而言,一条差评或许还能承受,但面对多平台持续的负面评价,往往孤立无援,也足以摧毁他们苦心经营的生存根基。
胡女士留下遗言称:“这两天我经历了网暴,吃炸菜说没有加土豆,下面一些评论涌上来,有说服务差,有说味道不好吃。”胡女士坦言小摊经营压力大,“每天睡觉不超过6小时,最后换来这样的避雷视频”。其丈夫则表示,夫妻二人摆摊4年多以来,已积累了一些老客户,突然蜂拥而至的差评在当地传开了,“可能她心里就有这个包袱了”。
值得警惕的是,很多跟风发布负面评价的网友,并不一定真的到店消费过,他们只是顺着一条避雷帖的情绪引导,就轻易对一个陌生人的人品和生意做出全盘否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信息风险。
一定程度上,相关平台预警与干预机制的缺位,加剧了此类悲剧的发生。在流量压力下,平台算法往往擅长捕捉“热度”,而忽略了差评数据的真实与理性,对恶意伤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差评异化为网暴,不仅会给当事人造成持续伤害,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暴力没有赢家。划清正当维权与恶意差评的界限,愿胡女士的离去,能唤醒更多人的良知,从制度源头上压缩网络暴力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