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评论员 韩新新

中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来了!这部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这次出台的《暂行规定》,一大亮点在于打破了“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挂钩”的固有认知。它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超龄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更关键的突破,是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体系,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义务。
一直以来,大龄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存在难题。
一方面是“就业限制”。2022年多地出台建筑业清退令,禁止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从事建筑施工作业。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一刀切”,但现实中,不是被拒绝,就是隐匿身份“打黑工”,劳动权益难以保障。
另一方面是维权无门。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被简单认定为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保护。《法治日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61岁的李珀在某小区做保洁时踩滑摔倒,做了髋关节置换手术,物业公司垫付了 3.8 万余元医疗费后,只愿意再赔偿两三万元。李珀去社保部门咨询工伤事宜,被告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认定工伤”。类似的故事屡见不鲜,拖欠工资、随意辞退、工伤拒赔,成了超龄劳动者的家常便饭。
新规切中了现实中很多大龄农民工的痛点。这意味着,以后再发生工伤事故,大龄农民工们不用再走漫长的民事赔偿程序,也不用再面对“赔多赔少全看老板良心”的无奈。
更显著的意义则在于,这等于给全国9600多万50岁以上的农民工,给那些没有社保、没有维权能力,只能靠出卖体力为生的底层劳动者,提供了一张“护身符”。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如何让用人单位真正落实这些规定,如何让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不足的大龄农民工方便维权,都是接下来需要面对的挑战。
进一步看,随着我国老龄化加剧,未来可能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继续工作,这是一个长期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既应该从源头入手,完善养老保险体系,让更多老年人能够“体面退休”,同时也需要为大龄农民工创造更多合适的就业岗位,建立更加包容、更加人性化的劳动制度,让为生计奔波的超龄打工人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