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端”的学术应被排在“学术”之外
来源: 长城网  原平方
2026-01-26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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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原平方

打击“学术不端”。图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年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集中通报批评了46名涉及“学术不端”的学者,揭开了科研领域的治理痛点。

  这些“学术不端”行为虽表现形式各异,却有共性的地方,因为无论是申请书代写、抄袭剽窃这样的学术造假,或是数据买卖、图片篡改这类的成果伪造,还是评审请托、违规重复申请这样的程序违规,本质上都是对学术规范的公然漠视。这些行为横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多家机构,覆盖项目申请、论文发表、评审监督等各个环节,说明“学术不端”已非个别现象,而是需要警惕的行业风险。

  “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当然有各种因素。不过总的来看,则是个体功利心膨胀与外部制度环境失衡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个体层面看,在“不发表就出局”的竞争压力下,一些学者为快速获取项目资助、职称晋升等实际利益,不惜违背科研伦理铤而走险、追求“短平快”成果,将学术研究异化为追名逐利的工具。从外部审视,也有当前科研评价体系中论文数量、项目级别等量化指标仍占据过重分量的原因,而这种“以量取胜”的导向极易诱发急功近利心态,让一些科研人员陷入“为出成果而出成果”的误区,甚至将“学术不端”视为应对科研考核的“生存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学术不端”行为由于涉及“学术”本身,往往隐蔽性强、识别门槛高,而一旦被发现,处罚惩处的威慑力又往往不够,存在“模糊地带”,导致违规成本与所获收益严重失衡,形成“低风险、高回报”的畸形激励。应该说,恐怕这也让一些研究者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通过投机取巧蒙混过关。此次集中通报,正是对这股歪风的一次强力“清理门户”,显示了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决心和力度,其释放的信号远比单纯的惩罚更为深远。

  就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实践而言,科技部连同国家自然基金委在2019年时已出台《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明确了学术不端的界定标准、调查程序和处罚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则坚持“零容忍”态度与“实事求是”原则相结合。换言之,一方面通过集中通报、撤销奖项、追回经费、限制申报资格等多种手段形成震慑;另一方面强调调查过程的规范性与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从国家到地方、从高校到科研院所,各级学术监督机构也在陆续完善,同行评议、论文查重、数据核查等技术手段更是日益普及。可以说,所有这些举措的核心目标,都是在于维护学术研究的公信力与纯洁性,因为所谓“学术”,核心价值在于求真。任何掺杂了伪造、篡改、剽窃、请托等不端行为的所谓“学术成果”,无论其包装如何华丽,都从根本上背离了学术的初衷,它们不是学术,而是学术的赝品和敌人。这些赝品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科研资源,更污染了学术生态,扼杀了真正的创新活力,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科技未来与国际声誉。

  因此,在重塑学术评价导向、弱化量化指标的绝对权重基础上,科研人员本身也要回归“求真”本质、真正沉下心来钻研问题,保持学术的尊严与体面。不端的行为或许能换来一时名利,但终究会被科研规律与时间所淘汰。

关键词
学术
责任编辑:韩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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