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白驹
新学期开学后,一款香烟造型的棒棒糖“风靡”小学生群体。许多家长质疑,“这棒棒糖做得跟香烟一样,不是在诱导孩子吸烟吗?”
近日,有媒体记者走访多所小学,发现不少学校附近的超市在公开售卖这款香烟造型棒棒糖。
以烟之名包装商品,由来已久,并不鲜见。例如,仿真烟一直存在,而在一些社交平台直播间,仿烟茶也颇为畅销。仿烟棒棒糖作为“升级版”商品出现在市场,看似偶然,实则不然。
仿烟商品的出现,源于一种戏谑、搞怪心理。一方面,“仿真”现象作为一种世俗行为,呼应和释放着人们的复杂情绪。正如仿真手枪式打火机在民间流行一样,对仿真烟的情绪消费体现着某种消遣心理;另一方面,“仿真”受到欢迎,为市场场景的开拓带来了“启示”。一些厂商唯利是图,将仿真商品的销售对象转为涉世不深的小学生群体,这就有踩红线之嫌。
有小学生家长向媒体反映,这款棒棒糖的外形和吸食动作与真实吸烟高度相似,容易让好奇心强的儿童和青少年对吸烟行为产生兴趣并加以模仿。也有一位小学老师认为,仿烟棒棒糖将吸烟的有害行为与吃糖这种愉快体验联系起来,淡化了吸烟的危害性,削弱了儿童和青少年的警惕心理,呼吁有关部门对这款棒棒糖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严查。
有人认为,对仿烟棒棒糖不必上纲上线、过度解读,“孩子们吃一下仿烟棒棒糖,天塌不下来”。实事求是地说,吃了仿烟棒棒糖却不受其“诱导”的孩子肯定有,但我们依然不应掉以轻心。要知道,对仿烟棒棒糖心理上的亲近和依赖,很可能会造成孩子们价值观的紊乱。孩子的心是纯净的,也是“留白”的。由于缺乏处世经验,他们很容易被打着“好玩”“逗趣”旗号的商品诱导,形成扭曲的认知。
何况,向未成年人推销仿烟棒棒糖的做法本身就有违法理。
一般而言,生产商品有形制设计上的自由,但不可有违公序良俗。在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上,更得谨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有律师据此认为,仿烟棒棒糖的设计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存在不良诱导,违背了该法关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这一观点引来众多网友的共鸣。
对厂商而言,创新棒棒糖的形制无可厚非,但难道只有“仿烟”这一条路可走吗?当然不是。说白了,厂商之所以对仿烟棒棒糖趋之若鹜,还是受利益驱使,不管不顾罢了。
对此,电商平台需要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审核和监管,让仿烟棒棒糖远离未成年人。政府部门也当强化监管,通过约谈等方式遏制此类商品的生产和流通。
“有趣”和“有害”只是一字之差,内涵却大相径庭。游走在伦理和法理边缘的仿烟棒棒糖,该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