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四川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在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4年多的时间里,某小学11名食堂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40多万元,最终分别被判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四川乐山这起职务侵占案,撕开了校园食堂管理的黑幕一角,让人痛心不已。表面看,是11名食堂员工蚂蚁搬家式的集体贪腐,实则暴露出校园营养经费监管的致命漏洞。当本该进入学生餐盘的优质肉制品,成了某些人餐桌上的福利或口袋里的赃款,被蚕食的不仅是学校的公共财产,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本权益。
作为小学食堂工作人员,该11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以职务侵占罪进行判处没有任何问题。法院邀请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长等教育工作者旁听审理,对其他学校食堂可能潜藏的“硕鼠”们也是一个有力警示:别以为是在贪小便宜,实则是在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但这起案件恶劣之处远不止于职务侵占本身,这些员工侵占的不仅是学校财产,更是学生的营养经费,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权益。
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经费,本该专款专用,旨在为孩子们提供营养丰富、健康安全的餐食。然而,这些员工的贪婪之手伸向了孩子们的饭碗,导致学生们的营养餐质量大打折扣。涉案人员通过降低肉类品质、减少供应量等方式中饱私囊,剥夺了未成年人获取均衡营养的权利。正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的少年儿童,长期食用营养不足的餐食,身体健康发育必然会产生不良影响。这是对祖国花朵的无情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往往具有不可逆性。
我们不仅要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也要守护学生“舌尖上的营养”。“从孩子嘴里抢肉”的恶劣行径,不仅违背职业伦理,更是对教育公平与社会良知的践踏。值得深思的是,如此明目张胆的集体作案为何能够持续4年多?当偷肉偷排骨成为食堂员工的集体潜规则,说明制度防线早已千疮百孔,采购、验收、存储、加工等各个环节都可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监控失效、账目混乱、验收缺位等管理问题,恐怕比个案判决更值得警惕。
国家推行的营养改善计划,不能被学校食堂“硕鼠”蚕食殆尽。为此,既需要法律利剑高悬,也呼唤管理机制创新。一方面要强化技术防控,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食材采购、加工、留样的全流程追溯,让每块肉都能查到“出生证明”;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家长监督委员会制度,赋予家长定期查账、随机抽检等权利,实行“家长陪餐制”等制度,倒逼食堂管理规范化。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守护学生餐食营养,就是守护社会底线。再精确的营养配比,也抵不过贪婪之心的腐蚀。唯有以最严密的制度、最透明的运作、最严厉的追责,才能让每一块排骨、每一勺好肉,都真正落到孩子们的碗里。司法机关的零容忍态度已经表明立场,此后更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守护好孩子们的“盘中餐”,让他们吃到真正营养的餐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