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不拒流浪汉”的旧闻为何仍能打动人心
来源: 长城网  马青
2026-07-20 16: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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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马青

社交媒体截图。

  近日,一段关于“市民投诉流浪者进入杭州图书馆”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视频中,杭州图书馆回应称:“我们无法拒绝他们进来读书,但是你有权利离开。读书是高尚的,但不能是高贵的。读书是为了让人明辨是非,而不是让你高人一等。”这段颇具力量的表达,获得了大量网友点赞。

  不过,经媒体核实,这是杭州图书馆十几年前的一段旧闻。2008年,时任馆长褚树青曾因图书馆允许乞讨者、拾荒者入馆阅读而受到关注。杭州图书馆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旧事重提,但图书馆平等开放、人人都可以入内阅读的理念一直没有改变。

  一桩十几年前的旧闻被当成新闻来传播,与自媒体“炒冷饭”有关,但旧闻能重新引起广泛共鸣,不能仅仅归结为流量推动。传播者可以重新包装一个故事,却很难凭空制造一种持久而普遍的感动。真正让这则旧闻穿越时间的,是它所确认的价值。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每个人都应被平等对待。

  公共图书馆的“公共”二字意味着什么?它以公共资源为基础,服务对象应是所有社会公众。杭州图书馆也一直将“平民图书馆、市民大书房”作为定位,强调向公众提供平等、公益、无障碍的公共文化服务。允许流浪者、拾荒者或者生活失意者进入图书馆,并不是图书馆额外施予的一份善意,而是公共机构履行自身职责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这位所谓的“流浪汉”曾经是一位老师,多年来一直默默捐助寒门学子,为此不惜拾荒挣钱。他热爱阅读,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每次进馆读书前都会认真洗手。直到他过世之后,女儿才发现了他的秘密。2015年,市民众筹为他打造了一个纪念雕像,至今仍然在图书馆二楼与书海相伴。但即便没有这些经历,流浪汉也好,拾荒者也罢,他们进入图书馆阅读的权利不应受到影响。2024年,厦门图书馆也发生过类似事情,市民投诉流浪汉入内,图书馆则回应说,每一位公民都有进馆阅读的权利。阅读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观,戳中人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当下,也有一些公共空间会不知不觉间以消费能力、会员资格、用户价值来区分人群。而人们转发这个十几年前的旧闻,很大程度上是希望借这个故事确认一种不言自明的社会常识:知识是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平等地属于每一个人。不能因为弱者缺少表达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就漠视他们的权益。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对图书馆环境提出意见的读者都要被当成故事中的“反面角色”。对异味、噪声、卫生等问题感到不适,并向工作人员反映具体问题,是读者的正当权利。需要警惕的是,不能把对具体问题的意见扩大为对某一类人的整体排斥,更不能认为自己对公共空间的使用需求,天然高于其他人。

  一个值得同情的弱者,可能衣着破旧、满身污渍、带有异味、不熟悉规则,看上去并不讨喜,甚至让人觉得是环境中的另类。公共生活的难处,正在于我们必须与不同处境、不同习惯、不同背景的人共享同一个空间、同一片资源。抽象的同情弱者,放进具体的生活情景中,就有可能成为对我们价值理念的考验。

  因此,对杭州图书馆旧事的最好纪念,就是让平等开放真正成为所有公共机构稳定、日常的工作原则。一座图书馆的温度,既体现在它平等地对待每一位读者,也体现在它以耐心、专业和适度的方式处理矛盾、维护秩序。

关键词
杭州图书馆,流浪汉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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