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金宇
近日,有媒体报道,2024年山西省阳泉市急救人员未及时协助搬抬老人,老人抢救无效离世,急救中心被判赔17万余元至今未履行。此事迅速引发网友对“该不该帮抬”的讨论。
2月26日晚,山西省阳泉市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市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确保赔偿事宜尽快落实到位,并将推进完善急救体系建设。
这实在是一桩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悲剧。抢救生命,本该争分夺秒,为什么会卡在了“没人抬”这一步?这是所有人都会产生的疑问。法院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17万余元。争议焦点在于“抬人是情分还是义务”。急救中心辩称,按规定,医护精力应用于急救而非搬运。但法院认为,及时转运患者是院前急救的首要职责,长时间滞留背离救死扶伤宗旨。
从报道看,这起发生在两年前的“急救事件”,再次引起广泛关注,根本原因还是击中了公众对于公共事业发展和自身安全的焦虑。
客观说,急救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急救,并不是没有道理。一来,术业有专攻,确实应该让急救人员最大程度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二来,急救人员也并非个个身强力壮,真的要搬运,恐怕也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但是,没有什么比抢救一条生命更重要。纵有千百条理由,眼睁睁看着亲人逝去,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接受,即使是“不负责搬运”的急救人员,又于心何忍?
当然,根本之道还在于如何完善当前的制度。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在急救车上专门配备搬抬患者的担架员。不过,这又牵涉到一个财政保障的问题。如今,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规定救护车需配担架员,但对许多财政资金并不充裕的地区来说,要做到这一点还有一些现实困难。
据媒体报道,山东德州2025年需投入2259万元配备400名担架员,但资金缺口巨大。不久前,也有媒体陪同家属走访阳泉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坦言,“当前急救行业面临人员紧缺的普遍困境”。因此,如今为各地配备更多担架员,尤其是填上资金方面的缺口,或许比争论个案是非对错更要紧。
另外,有不少网友指出,如果事发的小区内有电梯,或许也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这恰恰说明,越是在老旧小区,越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越是需要更完善的急救人员配置。目前也有人建议,引入市场化搬抬服务、社区互助机制等,弥补公立急救体系的不足。那么,类似建议到底有没有可行性,也不妨在实践中进行检验。
去年,吉林白城有120急救人员要求患者家属自行下楼取担架抬病人,也曾引发全网热议。类似事件一再发生,也是对所有人的提醒:“抬”起生命之重,不仅是急救人员的责任,更是亲属、家人的期盼,是全社会的共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