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评论员 芦静

“两面人”。图片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一些地方陆续开始换届,把真正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既是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必然要求。
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是干部的立身之本。回顾过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正是因为千千万万党员干部挺身而出、逆行而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些干部是抵御和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的“主心骨”,也为新时代选人用人树立了“风向标”。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干部存在“两面”现象。他们台上正襟危坐讲纪律,台下肆无忌惮搞特权;对上表态时信誓旦旦,对下落实时阳奉阴违;公开场合高喊为民服务,私下里却漠视民生疾苦……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把戏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破坏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削弱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对一方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摘下“两面”干部的面具,不难发现,其背后多多少少有着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比如,有的地方干部选拔过程中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说情干预等行为,使得一些干部可以凭借“短平快”文章获得晋升;有的地方干部考核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成了无人监督的“自由地带”,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两面”干部是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必须及时剔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当前,换届选举正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契机。要清醒认识到,识别干部不是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只看上级评价,还要多听基层一线的声音,多观察其在服务群众中的态度、在处理复杂问题时的方法、在利益诱惑前的选择,将“潜绩”设为加分项。
当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对“伪忠诚”“两面人”“糊涂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对改革攻坚中敢闯敢试的干部给予包容,形成“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选人用人,事成于严,贵在长效。“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期待更多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广阔舞台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