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江城

近日,一则“女子在地铁站内看书5个小时,出站时被扣15元”的新闻引发关注。
据报道,广州市民方女士乘坐地铁18号线抵达番禺广场站后,发现站内设有读书空间,于是留下来看书。没想到,读完一本书准备出站时,却被收取了15元超时费。广州地铁回应称,乘客进闸至出闸的有效乘车时限为270分钟,超过时限须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车费。
客观来说,地铁作为一种公共交通,主要功能是运送乘客,而不是供人长时间停留。设置乘车时限,既是为了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也是为了方便票务管理,确实有其合理性。
不少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比如在2023年,深圳也发生过乘客在地铁站停留4小时,被收取15元超时费的事件,而深圳地铁规定的最长乘车时限甚至更短,为210分钟。
不过问题来了,在广州的这起事件中,当事人说自己是看书看超时了。而“看书”,其实是地铁站鼓励的结果。
广州地铁这个读书空间,是一个颇受好评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曾经有媒体介绍番禺广场站书吧,称其拥有5000余册藏书,是附近市民休闲阅读的好去处,借还图书8.6万册次,年流通率超240%,日均借阅量在广州自助图书馆中名列第一。
可见,这个读书空间是经过专门打造、受到市民欢迎的公共文化设施。既然鼓励阅读,那么也应该考虑到阅读本就是个“慢功夫”,读者很容易沉浸其中、忘记时间。如今,乘客响应了这种倡导,却因为读书时间太长而被收取超时费,恐怕也会让不少人感到错愕。
因此,既然地铁读书空间和一般图书馆规则并不一致,存在时限规定,就更有必要做好充分、醒目的告知,明确标示乘车时限和超时收费标准,让市民在使用前就能心中有数,而不是等到出站时才发现多了一笔费用。
而从另一个层面看,现在不少地铁站其实都在“转型”。除了阅读空间,一些地铁站里开设了球场,办起了菜市场,甚至开起了音乐会。地铁站从单纯的客运中心,转向综合的文旅休闲空间。
地铁站的功能在变得多元,乘客或者说游客、读者的期待在变化,那么地铁站的管理模式、收费规则是否也可以跟着改变?
比如,可以考虑在空间布局上区分,将阅读、休闲等区域与正常乘车区域适当分隔,把“逛地铁站”和“搭乘地铁”分开,减少长时间停留对正常通行秩序的影响。至于这些特殊区域,是不是可以另设规则,或是免费使用,或是运用其他的收费模式,尽可能贴近普通的商业设施,贴合人们的一般认知,让乘客不必受到时限的约束,也消费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