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金宇
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综合来看,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确实都很有社会警示意义。其中,王某文偷盗幼儿11人予以出卖,致被害人亲属遭受巨大的精神打击且为寻亲蒙受巨额经济损失,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拐卖犯罪绝不手软的鲜明态度,有力震慑潜在犯罪分子。
邱某江拐卖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6人,反映出社会对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保护不足、监护人缺位等问题;李某会与张某荣为非法获利卖儿卖女,严重侵犯子女的人身权利,为法所不容;陈某雅通过网络获取他人送养子女信息,编造自己无生育能力、愿意收养等谎言,从送养人处先后骗取3名婴儿予以出卖,反映出网络信息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这些案例的案情既让公众和网友感到心痛,也提醒我们,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方面,还有不少工作应该得到重视和加强。近年来,在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下,相关部门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量在不断加大,一些为非作歹者先后受到正义审判。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些新问题也在不断涌现。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数次强调和指出“薄弱环节”,就起到了最好的警示作用。
对此,一方面要查漏补缺,比如破解“收买者追责难”的问题。不管是为非法获利卖儿卖女,还是拐卖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都再次指向了“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的呼声。人贩子可恨,但买家才是源头,严惩买家才能“天下无拐”。真正实现“拐买同罪同罚”,才能釜底抽薪,彻底遏制拐卖犯罪。
另一方面,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也越来越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有人在网络上发布送养子女的非法信息,不仅是相关监管部门该关注的问题,也应引起更多网友的警惕。从以往的众多案例看,每一次声援和转发,都有助于形成“全民打拐”的社会共识;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拐卖儿童的相关线索,或许就能挽救一个家庭。
应该说,对于拐卖妇女、儿童,全社会早已形成了“人人喊打”的氛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以及法治水平不断进步,现在的孩子无疑生活在一个更安全的环境里。但最高法披露的典型案例也说明,当下仍有人贩子在“蠢蠢欲动”,妇女、儿童被拐卖的危险仍然存在。因此,必须继续保持高压,惩奸治顽,刮骨疗毒,彻底铲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罪恶土壤,以法治的力量实现“天下无拐”。